这也造成了在一些突发事件警情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犯罪分子持刀持枪,警方的火力反而不如犯罪分子,造成了大量伤亡。后来,警方渐渐意识到这个问题,开始提倡警方配枪常态化。
这就无形中造成一种威慑力量。引而不发,就如同核武器一样,我有,但我不发,但不代表我就会一定不发,这就是一种威慑力。自从警察配枪上街巡逻常态化后,人民群众在大街上走着,能够看到三五个持枪巡逻的警察,心理上就感觉到安全,其它想惹事的犯罪分子也得掂量掂量情况再说。
包括天网工程布置的那么多摄像头,一定程度上也对犯罪分子造成了威慑作用,使其不敢轻易妄为。
只是现在警察力量还不是很足,尚不能做到对每一个有犯罪潜在风险的人做到24小时监控,那也不可能。只能是尽量的做到对犯罪露头就打,不让其发展壮大。
很快,池州警方那边就传来了消息。
根据物证DNA的比对结果,在被害人李甜甜的指甲擦拭物中提取的人体组织,确系海东村民严万勇所留,似然比率的数字很高,基本上可以视为就是,已经达到了同一认定的标准。
这样的消息,就是说明了一件事情,严万勇就是李甜甜被害一案的犯罪嫌疑人,破案是如此的简单,剩下的就是抓捕工作了。
根据池州警方原来提供的材料,现场的情况也是比较复杂,不能够完全反映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动机。
说是抢劫吧?被害人的财物并没有被抢走多少,金项链还有现金都在?看来并没有仔细的翻看被害人随身所带的财物。
说是故意杀人吧,被害人是一个大酒店的********,被告人是外地来池州的打工仔,两者之间能有什么关系?甚至两人到底认不认识还是一个未知数。两人之间能够发生什么样的联系,能有什么样的矛盾?还是犯罪嫌疑人随机寻找的被害人?
从被害人衣服被脱,浑身只有一个胸罩了,还有撕坏的黑色内裤来看,比较符合强奸案的特征。但被害人****擦拭物经检验,并没有发现其它男人的精斑,更没有严万勇的精斑,这说明被害人当晚并没有主动或被动地与任何一个男人发生了性关系。有可能是强奸未遂,被害人反抗,犯罪嫌疑人一怒之下就把她杀了,然后逃离了现场。
有时候,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就是这么难查,很多时候,只能依靠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来确定犯罪动机。有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不供,对真实动机的查询就非常困难。有时候,犯罪嫌疑人供述的动机得不到其它证据的印证,但也只能按他供述的动机那样认定。
时间很快过了几个月,没有任何动静,萧云天的防备也渐渐松懈下来,看来严万勇这家伙自知犯罪,不敢回到老家来了。严万勇没有在海东出现的信息,重案侦缉队的这些人都渐渐的淡忘了还有这档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