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旧釜,一釜米粥,浓稠的米浆咕嘟嘟翻着泡,火堆旁还架着烤山雉和烤鱼,这是三人的早餐。
清晨的薄雾被吹散,远离五岭的山林之间,分辨不清身在何处,温暖的气候和繁茂的热带丛林,预示着应该处在南越与西南夷之间的某个树林里。
曹时曾徒步穿行过大西南,只不过是次走马观花似的沿着公路行进,没有翻山越岭,偶尔风餐露宿,远没有现在那么狼狈。
刘陵清减了许多,在野外吃不好睡不稳,若不是两个男人各有办法驱虫驱兽,身娇体贵的翁主想像个普通山民女子跋山涉水的机会都没有。
釜中水分蒸干,浓稠的米汤变成香喷喷的米饭。
三人开始享受清晨的第一顿美食。
“听你说占城稻很珍贵,撒到地里三个月便可收割,你拿来煮粥吃会不会浪费了。”
“此地高温高湿粮种不易保存,再不吃稻米就要*变质了,咱们知道南越有稻米就行了,到时候再来抢就是了。”
刘陵翻个白眼:“你拿什么去抢啊?南越王赵佗并非好像与之辈。”
“哈哈,当然是亲率大军来抢了。”
“你是想打南越国?”
“当然要打南越国,追的咱们上天入地之仇不报,我岂不是枉为车骑将军了。”
刘陵秀眉一掀:“你好像说过转任车骑将军。可长安距此相隔几千里,想打南越国不太容易,当心自己做了第二个屠睢。”
“放心好了……”
忽然。王孟丢下旧釜站起身:“那边好像有异动传来。”
“一定是丁公追上来了,丢下东西快走!”
三人的身影飞快消失在丛林里,不大会儿功夫,从另一边树林中钻出几十道人影。
走到熄灭的火堆前,捡起摔烂的陶碗打量着,在碗边轻轻一蹭还有温热感。
几名刺客抬脚踢开了火堆,散发着滚滚热浪的木炭夹杂着火星乱飞。高温烫到刺客的鞋底,几个人同时一退心下了然。
“他们刚刚离开没多久。一刻钟前,坐在这儿吃饭。”
“三人坐着木桩,离开非常匆忙,只带走寝具。厨具被丢丢弃了。”
刺客之所以称为刺客,在于突袭暗杀的非凡能力,剑术只是用来刺杀的技巧,除此之外还要精通追踪技术,盯梢追人是祖传的手艺,刺杀手段也比荆轲时代又有许多变化。
刺客们很兴奋,他们没有着急追下去,而是静静的等待着,追踪数个月。足迹遍布千余里,三个脱逃这的踪迹终于被刺客咬住了。
丁公从树林里缓缓走过来,刺客首领理所当然的亲自披挂上阵追击逃脱者。
“找到了?”
“他们朝西方走。路程相距大约两刻钟。”
丁公冷笑道:“还真是死脑筋,就认准西北和西边逃,这么逃早晚会被我抓到。”
“那是师父的神机妙算,北边交给南越兵把守,咱们亲自追击。”
丁公眉头一皱:“闲话少叙,赶快追上去抓住三人。尤其是那曹时不能走脱了,南越王赵佗提出的要求是抓住曹时。才有资格让汉家天子投鼠忌器,才有机会联合卫氏朝鲜,北方匈奴联手制汉,此人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其他二人格杀勿论。”
“喏!”
两个时辰。
只过去短短两个时辰,曹时又一次被团团围住,刘陵走的太慢了。
即使比起一个月前,刘陵的身手更加矫健体力更加充沛,但依然改变不了她是个女人的事实,女人的体能和速度都比不过男人。
倘若没有太急促,以她的体能步行一整天没有压力,追赶的越发急促,刘陵的体力流失就越发严重,两个时辰步行三十余里山路,她的脚步变的更慢了。
“这就是你的幼稚之处,面对死亡的威胁依然不远放弃同伴,妇人之仁是你最大的弱点,心肠硬不起来,计较恩情忠义是永远干不出大事业的。”丁公说道:“车骑将军,我建议你放下无谓抵抗立刻投降。”
“如果我选择拒绝又会怎样?淮南王女刘陵,你的徒弟王孟会受到伤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