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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秘汤雪夜长袖和服事件,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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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座的审判长点头,认可被告方的陈述。

并且被告方提供的材料中,也有一份警视厅的证明,上面清晰记录案件的判定为自杀,并非校园霸凌事件。

等待几秒钟,算是给与思考的时间,再拿起法槌轻敲。

申诉的环节结束,剩下的则是法庭辩论。

“下面是法庭辩论,首先是原告方,根据方才被告提出的驳斥,你方需要向法庭展示你方证据。”

审判长看向公生。

“好的,审判长,我将向审判席提供证据。”

点头确认,回复上座的审判席。

公生并没有感觉到太大的压力,或者说对方所展开的攻击,属于直接的插入己方最为薄弱的点。

霓虹警视厅的证明,从某种角度上说会比个人发现的证据要具备说服力。

甚至,仅凭一些指纹,无需任何理由就可以‘盲’抓一人,并且直接确定嫌疑身份。

背后位置,原告椅子,明智惠理面露苦涩。

证据......

根本没有所谓的证据,如果有可以直接定罪的证据,明智惠理也不会苦苦等待五年。

警视厅的自杀证明,无法撼动。

铃鹿樱子死亡时候,没有父母,唯一的姐姐也在海外,死亡之后也未曾有人收敛。

至于王道学院也为了保住名声,将这件事掩盖住,甚至不曾有太多人知晓。

校园霸凌的方式为留言,社会性伤害,无法追究到个人,也无法达到定罪的程度。

明知谁害死自己的妹妹......

抬起头,明智惠理看向旁边的男孩。

比起自身的不成熟,对方稚嫩的脸庞却未曾有丝毫阴霾。

“审判庭,审判长,这也是我查询到的一份文件,同样是警视厅出示的证据。”

公生起身,将一份文件上交。

算是比较特殊的案件,并且与本案无关的案件,关于霓虹大学生中的出售违禁品药物的证据。

这份文件上记录当时的抓捕工作,其中所涉及的团伙与针对的学校。

“原告律师,请你明白,这份文件与本案并无关联,以及让你出示的证据必须是对于被告方对铃鹿樱子造成校园霸凌案件的直接证据!”

书记员拿去证据,交付审判长。

仅仅看一眼,确认与本案件无关,审判长警示公生。

这样的警示只有一次。

并且会对最后的判决产生影响。

“审判长,我需要展示一份录音,为我寻找到的一位证人,查询到五年前关于铃鹿樱子的谣言,并且导致铃鹿樱子选择自杀的原有。”

说着,公生从黑色背包中取出两个袋子。

一个袋子是一枚录音笔,公生所需要的则是这单独的录音笔,以及在录音笔的标签上记录着深津春美。

没错,就是原本剧情中拜托毛利小五郎,铃鹿樱子的学妹。

因为了解剧情,所以更深先一步找到这个人,并且获得对方的配合。

按下按钮,开始播放......

“我是深津春美,为王道学院的学生,同时也是铃鹿樱子学姐的学妹,我需要阐述五年前案件的一条信息。”

“最开始,校园里并没有任何的谣言,直到某一天忽然传播起铃鹿樱子学姐偷偷在校园内贩卖违禁品,也是因为违禁品的售卖谣言,逼迫铃鹿樱子学姐忍受冷眼与欺凌,最后选择自杀结束生命。”

没有特别长,很简短。

准确的说是公生在见到对方之后,帮助对方理清已知道的事情,再进行记录。

不掺杂假设与猜测。

台上的审判长再一次看向证据......

警视厅的公正文件上很清晰的写着几行大字,这份文件就是与违禁品有关。

而现在,这位尚未见到的证人也提及违禁品。

“原告律师,这位人证能否出庭?”

审判长再度询问。

“可以的,因为对方此刻正在旁听席位,现在可以出庭。”

说罢,公生向旁听席的前排示意。

一个女子缓缓站起来。

短碎发,柔弱与不善发言的感觉,但却坚定的走向前。

随着法庭工作人员的指引,从旁听席加入证人席。

审判长再次询问。

“关于这份录音,这位女士能否证明它的真实性?”

深津春美点头,将一份文件打开来。

一份王都学院的毕业证明外加与铃鹿樱子的合照,证明身份亲密程度。

再拿出之后的一份文件,关于违禁品谣言。

是一张照片,似乎是一个破旧公寓的照片,墙壁上被涂上油漆,却又被人刮掉,展露油漆背后的痕迹。

‘铃鹿樱子卖违禁品’

很早之前被人故意写上去的,后来人用油漆涂盖。

“这个是铃鹿樱子五年前的租住房间,这个就是当时刻上的字,证明当时铃鹿樱子并非自杀,而是被被人污蔑!”

深津春美将照片递给公生,再由公生上交给书记员。

以此,确定当年的事件并非自杀,而是污蔑的行为,导致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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