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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红和李星星给李大柱送自行车,把肉送过去。
“肉!竟然是肉!”大舅妈抱着真想亲两口!
李大柱家只有一个小儿媳妇错过进城的机会,不是城镇户口,李星星叫她芳嫂子,带五岁、三岁和两岁的三个孩子跟公婆一起住,他们紧盯着送上门的东西。
肉啊!肉!
激动得快晕过去了。
他们已经快三个月不知肉味儿了。
大房早已分家,日子最艰难的就是他们家了,一个人在矿上做工人,拿三十六元的月工资和四十五斤的口粮供应,却要养活一家五口,年年月月都得精打细算。
仨孩子年纪小,屁事儿干不了。
芳嫂子身体不算强壮,年景不好,挣的工分不够自己吃,每每需要李大柱夫妇的贴补。
不然,根本过不下去。
好在李大柱的另外三个儿子及儿媳妇们都是城镇户口有工作,连带孩子也有城镇户口,口粮方面不用家里操心,生活尚算宽裕,倒不是很计较这些。
城乡粮食均短缺,乡下过得更艰难,李大柱的补贴肯定有限。
芳嫂子握住李星星的手表示感谢,却突然发现她腕上的手表,不禁惊呼道:“手表!星星,你买手表了呀?看着可真好看!”
顿时引起他们全家人的围观,眼里满是羡慕。
李大柱也不例外。
拥有手表的人在村里实属凤毛麟角。
然后,在下面八个舅舅家中,李星星接收到同款的羡慕,搞得她差点懵逼了。
又不是大钻戒,有那么稀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