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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流砥柱——行省级主战航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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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新历96年初,为让“华城条约”与“伦泰条约”再延长五年进行的谈判,因为狭夷皇国的故意刁难,显现出谈崩的征兆后,南江舰船设计院就已自筹资金,其实是从浦州造船厂获得一笔资金,提前启动了新一代舰队航母的设计工作。只不过,在最初阶段,南江舰船设计院的设计师依然觉得,能通过谈判让条约再延长五年,因此新航母的吨位依然会受到严格限制。

在最初的几套设计方案当中,南江舰船设计院秉承一贯传统,采用一些风险比较高的新技术,以求在不增加总吨位的情况下,提高战舰的性能,准确说是解决“帝都”级上存在的问题。

这明显不对海军的胃口。

不要忘了,“帝都”级上存在的问题,几乎都跟采用的不成熟的先进技术有关。继续走技术路线,不但无法解决已有的问题,还会产生新问题。这么做,等于在往“帝都”级造成的伤口上撒盐。

严格说来,新历96年上半年搞的几套方案就是在解决“帝都”级存在的问题,并没大幅度提高海军最重视的航空作战能力,本质上并无明显改变,可以看成是“帝都”级的改进方案。

其实,这也正是南江舰船设计院自筹资金搞设计的目的。

虽然早在两年之前,海军就预订了第二批次四艘“帝都”级,但是在新历96年初,海军已经明显对还在船台上建造的两艘“帝都”级感到不满意,或者说缺乏兴趣,没有明确的续购愿望。

不是说条约规定的吨位已经用完,而是“帝都”级存在太多问题,缺乏吸引力。

到下半年,情况终于出现了转机。

虽然续约谈判还在进行,但是有足够多的迹象表明,狭夷皇国绝不会续约,因此持续了十五年的海军假日,肯定会在新历97年的第一天宣告结束,至少会废除部分条款,以保持战略平衡。

当时,帝国海军收到了可靠情报,狭夷海军准备在条约到期之后,开工建造两艘“理想型舰队航母”,而且纽兰海军也有类似的计划,准备在海军假期结束之后,立即动手建造新一代航母。

虽然从事后的角度来看,狭夷海军的“理想型舰队航母”,其实是“翔和”级,而纽兰联邦在当时也只是增加了一艘“约城”级,重新设计的“埃塞”级受种种因素影响,首舰的开工时间一再推迟,但是在条约作废之后,在极有可能遭到列强群殴的情况下,帝国海军绝不敢掉以轻心。

当年八月,帝国海军以委托方式,让南江舰船设计院针对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或者说在可承受范围之内,能造出什么样的航母,哪个吨位最具性价比,何种尺寸的航空作战能力最强。

因为“海军假期”还没结束,而且延长条约的谈判正在进行,所以相关研究工作全都是秘密进行,没对外公开。海军也没让南江舰船设计院拿出具体的方案,只要求对基本方案估算性价比。

这个要求,等于在暗示,战争快要爆发了。

以往的几次大规模战争,包括上一次大战,在开战之前,帝国海军都秘密统计了舰船的建造因子,依照性价比列出清单,确保在战争期间,准确说是进行战争动员之后能最合理的利用资源。

到了年底,在南江舰船设计院递交报告前,华城那边的谈判有了结果。

因为狭夷海军已经决定不再延长条约的有效期,所以梁夏帝国跟两个夙敌,即纽兰联邦与布兰王国达成了协议,以新历97年的年底为期,在此之前放松对包括航母在内的大部分主力舰的限制。到新历97年的年底,狭夷皇国还没有回头,“华城条约”与“伦泰条约”就正式作废。

简单的说,三支一流海军给自己弄了一年的缓冲期。

在这一年之内,舰队航母的吨位上限提高了一万吨,为35000吨。

当时,纽兰联邦与布兰王国希望在没有狭夷皇国参与的情况之下,把“海军假期”延长到新历101年年底。

至于放松限制,根本不在两个列强的考虑范围之内。

闹到最后,三方都做了让步。

关键,帝国海军也急了。

不要忘了,由“华城条约”与“伦泰条约”共同促成的“海军假期”是战后世界和平稳定的基石。

现在,这块基石就要粉碎了!

十五年的“假期”结束之后,帝国海军才如梦方醒。

在东望洋,狭夷海军有四艘舰队航母,而且能在两到三年之内扩充到六艘;纽兰海军有四艘舰队航母,有望在几年内获得第五艘。如果把布兰皇家海军派驻梵炎洋的算上,帝国海军在新历97年到99年要面对十余艘舰队航母,而在新历99年之后,甚至有可能得同时面对十五艘!

把两艘还在进行舾装的“帝都”级都算上,帝国海军也只有六艘舰队航母!

虽然单独拧出来看,论航母实力,帝国海军绝对是第一,超过了任何一个对手,但是帝国海军要对付的是所有列强,因此要比较,也该跟其他列强的总和比,而不是跟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列强比。

帝国海军再是能打,六艘航母也不够用啊!

所幸,在大萧条的摧残之下,西方列强也并非铁板一块,因为贸易摩擦等等问题而矛盾丛生。

在“马放南山、刀剑入库”十五年后,没哪个列强拥有发动一场战争,并且取得最后胜利的绝对把握。

当时,摆在众多列强面前的现实就是。大家都有足够自保的军事力量,却不足以在一场全面战争中取得决定性胜利,更别说是战胜所有的对手。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列强都需要时间重振军备。

再急,也无法在一夜之间造出几十艘航母。

从动员角度看,肯定需要时间对工业体系进行整顿,还要对资源进行梳理,一年缓冲期很有必要。

说得形象一点,将要进行的是一场马拉松,在开始之前肯定要花时间做热身运动。

到了年底,帝国海军拿到了南江舰船设计院的报告。

此时,两艘“帝都”级已经下水,进入到舾装阶段。

虽然按照规划,接下来要让几艘战列舰上船台进行中期大修,但是最迟到新历98年的第一季度,浦州造船厂与刺州造船厂的两座大型船台就会空出来,而且各自新增的两座五万吨级船台也会当年中期竣工。

此外,还得考虑申请建造的拨款。

如此一来,在新历97年年底就得拿出具体的设计方案。

一年时间,算不上充足。

不要忘了,休假的可不止是海军,还有为海军服务的舰船设计院与造船厂。

为了简化流程,帝国海军没有按老规矩走正常招标流程,而是把包袱甩给了南江舰船设计院与浦州造船厂。

简单的说,让这两家企业牵头组建一个集设计与建造于一体,能承接新式航母设计与建造工作的团队。

这么做除了能简化流程,还有一个非常突出的好处,节省了设计费用。

严格说来,也不是节省,只是不需要提前支付,而是分摊到建造的航母上,算在了建造费用里面。

问题就在这里。

因为需要分摊设计费用,海军又不愿意为此增加每艘航母的建造费用,所以就只能在其他方面想办法,比如一次订购所有设备与零件,跟钢铁厂等上游厂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按统一标准建造等等。

这些办法,无一例外都要求扩大建造规模。

像“帝都”级那样,一次建造两艘肯定行不通。

所幸,在当时,这不是问题。

谈判期间,海军就表示,第一批就会订购四艘,而且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立即订购第二批。

关键就是,按照规划在新历99年的年底,浦州造船厂与刺州造船厂将各增加两座五万吨级船台。因为其他三家大型造船厂也在扩建,能够承担非航母之外的其他大型战舰的建造工作,所以到那个时候,仅这两家造船厂,就能够同时安排八座五万吨级的船台为海军建造航母。

有了这个保证,南江舰船设计院立即有了动力。

只用半年,南江舰船设计院就按海军的要求拿出了第一份设计书。

大概是为了赶时间,也为了降低成本,第一个版本其实是“帝都”级的放大版,通过增加排水量解决“帝都”级存在的问题,比如通过放大舰体尺寸与扩大飞行甲板面积,增加了载机数量。

显然,这种设计肯定无法让海军感到满意。

只是,扩大吨位的设计思路得到了海军的首肯。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海军明确了一点。

建造成本为唯一的考量标准。

简单的说,海军只提出战术性能指标,比如航速要达到多少、搭载多少架飞机、全甲板进攻模式下的出动架次、设置多少座大口径高射炮(后来取消)等等,不对吨位与尺寸等指标做限制。舰船设计院唯一要保证的,就是在实现战术性能指标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海军定下的建造成本。

虽然建造成本跟吨位成正比,但是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

拿“帝都”级来说,因为采用了大量的先进技术与设备,所以最终核算下来的建造成本比“龙江”级多出大约四成,基本上跟改造后的“龙江”级相当,可实际的作战能力并不比改造后的“龙江”级强多少。如果把耽搁的时间成本也算上,那么“帝都”级的性价比远不如“龙江”级。

后来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海军在两艘“帝都”级上用的经费,差不多能再造两艘了。

可见,为了降低吨位而大量采用先进技术,反而会导致建造成本上涨。

这个新的标准,等于放开了设计师的手脚。

关键,对吨位不再做任何的限制。

严格说来,也不是完全没有限制,至少在新历97年必须把标准排水量控制在35000吨以内。

当然,这已经给了设计师足够巨大的操作空间。

到当年的年底,南江舰船设计院向海军提交了两套设计方案。

第一套以“帝都”级为蓝本,重新设计了舰体,而且大量采用已经在“帝都”级上得到应用的新式技术与设备,以此来控制风险,降低设计与建造的总费用,以期达到海军提出的成本标准。

第二套方案是在第一套方案的舰体上,采用更多仍然在研制,以及暂时还没有成熟的新式技术与设备,不排除进一步增加排水量,达到提升战斗力,并且完全满足海军战术指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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