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我的前辈们那么喜欢我们的主人了,原来它是如此地伟大,养了一群这么好的信徒。一点都不像我的前主那么无能,连自己的羊圈都控制不了,被魔法剑士尼卡砍了,似乎不可以说是偶然。
我在修道院只停留了很短的时间,因为梅偌还在旅店等我,于是带着奉命追随我的思可离开。在路上,一群身披银甲的骑士与我们擦肩而过。
“这些是什么人?”我问。
“城主‘罗兹’最得意的骑士团。不过与神使阁下您的伟力相比,根本不值一提。”思可。
如果在这么近的距离与如此之多纪律严明的骑士交手。不难想象,不久之后,他们大概就会割下我的头颅挂在城楼上吧。相反,很难想象,思可是怎么得出他们‘根本不值一提’这个结论的。
“他们是在巡逻吗?那些骑士们。”我问。
“巡逻不是骑士团的工作。他们被派出来,大概是因为又有‘某个地方遭到野蛮人洗劫’之类的理由吧。”思可。
“那些野蛮人很难对付?”我问。
“只是一些乌合之众,大概还没有能力攻城吧。但却不是那些小镇有能力对付的。每次洗劫了一个地方,等到骑士团来了,就逃进森林去。如果骑士团不去对付他们,他们可能一直都不会主动离开,所以很麻烦。说到威胁,倒不会很大,至少他们抢完后,很少会想到放火把房子烧掉。对于那些逃跑的人,他们也不太喜欢追。他们大概只喜欢跟有武器的人战斗,以及吃光所有见到的食物。”思可。
“既然他们喜欢战斗,那为什么不和骑士团决斗呢?”我问。
“大概是……也许他们觉得打不赢吧。”思可。
回到旅店,见到了房间中的梅偌。一个人悠闲地坐在床上看着门口的我们,问道:“没见一阵子,这么快就拐回来了一位漂亮的妹妹啊?真是长本事了呢。”
“集会地点问出来了吗?”我问。
“3个月后,大陆西部,卡布提拉。”梅偌。
“卡布提拉?魔王都?那就麻烦了。”我说。
“怎么了?如果因为巫妖共和国的问题,现在你们那个小国家在名义上已经灭亡了,而且有3个席位议员加入了魔王军,关系应该很亲密才对。即使你不加入他们,他们大概也不会为难你吧?”梅偌。
“问题是,我拿走了阴云城的圣剑。”我说。
“那就把它还回去啊。”梅偌。
“我已经物归原主了。嗯,那把圣剑原来的主人。”我说。
“呃,你意思是,你把它送回了精灵族?我的天……那些吸血鬼一定恨死你了。泰特瑞利亚之剑的火焰随便碰碰都能把那些吸血鬼烧成渣。你拿走了,自己用也就算了,居然还给精灵族?那些大美女们给你什么好处了吗?”梅偌。
“什么都没,还把我的上一个**烧成渣!不过我想,吸血鬼们不一定认得我,只要我不用‘焰’这个名字。毕竟,我的容貌已经变了,现在用的是‘蓝斯特’王子这张脸。如果再套一个面具什么的,就更安全了。现在我的追随者‘思可’手里拿着修道院送来赞助我们的1000金币路费,或许,先去弄个完整的面具,然后我们明天就动身吧。思可也别再叫我做‘神使’了,叫我‘蓝斯’吧。我的新名字。”我说。
“放心吧,就算叫你做‘蓝斯特’,也没人会认为你是过去那个变态王子或者巫妖王的。”梅偌。
“哦,原来神使大人就是巫妖王蓝斯特啊?但我听人说,巫妖都是长得很丑陋的啊。”思可。
“难道你觉得他现在就很英俊?如果是的话,那也是人家蓝斯特王子父母的功劳,焰只是抢了那位王子的身体而已。”梅偌。
我指着自己无奈地说:“别这么说,这个是重制的,旧的那个身体被邪神‘斯利’捉回去的时候都不知道被砍成什么样了。之所以把身体重制成这样,只是为了让你们认得我。”
梅偌看着不解的思可解释道:“明白了吗?神的使徒是不死不灭的,即使**灭亡,对他们来说,只是迎接新使命的光荣时刻。所以,以后要是遇到什么危险,推他上去送死就是了,我们乐得轻松。”
“哦哦。”思可点了点头。
“别‘哦哦’,我可不是不死不灭的啦。只是比较命硬而已。”我说。
哎……应该说,只是比较命贱吧。冥王的位被抢了,自己当了奴隶不说,前主死了,还被捉了卖第二次……希望新主人是个好主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