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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六章 四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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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王巨将他剑的分红,无偿地交给乡亲,用这个钱请来教授教育寨子的少年,又将那个窑洞做了教室,这一条让韩贽十分欣赏。并且他本人就拿出薪水,置办了义庄,安置贫困族人或者乡民。

至于程勘那种捐款,也能说是勒索吧。

可勒索大户在宋朝并不耻辱,包括朝廷,比如坑矿。

朝廷办坑矿办不好了,墨吏贪一贪,不但没盈利,反而倒贴。

于是让各知州在境内挑大户,那种有背景的大户没关系,若是没有背景,又很富裕的大户,那便是王巨所想的养肥的猪,能宰杀了。明明年产五万斤铁矿石的交给了大户承包,一年交给官府十万石。产量不足,自己掏钱买吧。

但得做得巧妙,若是没有争议地吃掉大户,那就是智慧。若是引起争议,那就可能会悲催了。

程勘用命案与私盐吃大户,虽吃相难看了一些,可吃得十分明智。虽然这个私盐,万氏不敢说,他也不大好问,可也没有关系,问一问其他捐款的人,当然,不可能问牛家,只要朱家李家他们这些人做证,大家是心甘情愿交的,程勘又没有装腰包,那程勘就没有责任了。

王巨又说道:“再说,就算我与程公勾结了,请问凭证,没有凭证?”

韩贽额首,道:“其次万氏状告你与延州城中的朱家勾结,骗走了他家一万两千贯。”

中间还有一条,那就是万氏说程勘将丁部领害死的。

这个与王巨没有关系了,得派人到延州查,或者听程勘自辨。

但现在万氏是状告人,程勘与王巨是受告人。得先将受告人洗脱清白,那么老账新账一下子算,责问万氏诬陷,为何诬陷,再判万氏的罪责。

王巨面色还是很坦然,将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朱四都死了,试问他如何收丁部领一万多贯的钱?”

“他没有死。”万氏急了。

“有没有死,本官自有公断。”

不可能公断的,若是朱欢将那一万两千贯吃下去了,那么可能会被追究。但捐给了程勘,那么就会没事。不但程勘,就是司马光与韩琦在此,也巴不得这些私盐大户们这样狗咬狗呢。

韩贽吐了一口气,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了,也是这小子最难回答的问题。

当然,这也是牛员外最得意的问题。

不管怎么说,程平他们是官兵,你们是百姓,一言不合,居然射伤了那么多人。

那么王巨就掉到坑里面了。

而且这不象前面两个罪状,没有凭证,这个罪状是有凭证的,一查便查了出来。

他还想将黑岙岭一战抛将出来,说王巨及是私盐犯子,那么就下海了。不过朱家早有预防,放出风声,说那批货乃是私货,皮毛玉石,不是盐。

认真查下去,会得罪很多很多的人,并且不能对王巨产生致命的打击。

一个蛋大的孩子,还要养活更加更蛋大的弟弟妹妹容易吗?不运盐,运点私货难道犯了法。

没有致命的影响,可自己将这个马蜂窝捅出来,恐怕都不用官府出面,那怕自己在庆州,也会死得不明不白。

不过说起来,程勘老了,这段时间常常生病,精力跟不上,否则万氏根本就到不了京城。

韩贽定了定才说:“万氏三告你纠集王家寨刁民,公开射杀官兵,虽未射死官兵,但将几十名官兵全部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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