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斯有些纳闷,汉娜这时间,居然在餐馆帮忙,没有去上学。
现在没到放假,也不是休息日,十三岁的汉娜,下午三点钟,当然应该在学校的。
高斯正瞎琢磨,汉娜端着盘碗,已经来到桌前。
她小小年纪,脚快手稳,一看就知道,经常在餐馆帮忙。
汉娜麻利摆好盘碗,又掏出一把零钱,搁在了桌边。
“先生,这是你要的白云猪手和米饭,这是四十芬尼,找你的钱。”
高斯见她说完,转身要走,忙拦住问说:“汉娜,你怎么没去上学?”
“上学?”汉娜顿了顿,眼睑微不可觉,才稍稍一垂,立刻就扬起了眉毛:“圣保利小学的老师,水平还比不上我爸爸妈妈,我读书,在家里就好,用不着去学校!”
她这么一说,高斯就明白过来。
原来汉娜现在,根本就没有上学。
汉娜说完才反应过来,疑神疑鬼,盯上了高斯:“你怎么知道我叫汉娜?”
高斯看她一副很警惕的模样,不由自主,就笑起来:“我不但知道你叫汉娜,我还知道你爸爸叫尼尔斯,你妈妈叫鲁婉,另外,你还有一个哥哥,比你大六岁,他叫卢卡斯......”
汉娜听他如数家珍,念出了一家人姓名,神色有些慌乱:“你调查过我们?”
高斯目光一转,见汉娜不自觉,就把手攥得紧紧,显而易见,心情十分紧张,立时就猜到,尼尔斯一家在汉堡,应该经历过一些故事,他不便再逗弄汉娜,就点破道:“汉娜,我和你们家,是老相识了,你家里人我都认识,哪里还用调查?”
汉娜怀疑道:“我怎么没印象,以前见过你?”
高斯笑道:“何止你没印象,我都差点,没认出你来。毕竟上次见面,你才七岁,谁能想到一转眼,当时还冒鼻涕泡的汉娜,现在就已经长成大人,能帮家里人做事了呢?”
“七岁?六年前?”
汉娜想来想去,还是没想起,高斯是谁。
当然,高斯现在变化了形貌,她记忆再好,也对不上号的。
汉娜还想追问,但这时,尼尔斯已经在喊她。
有两个盖世太保,身穿制服,大模大样,走进了餐馆。
不过还好,他们进来是想加餐,不是要生事。
汉娜听到招呼,顾不得追问高斯,马上就走过去,接待起新客人。
高斯这才抄起筷子,剥下一块猪手,慢条斯理,品尝起来。
“不错,真不错!”
才吃一口,他暗中就挑起了大拇指。
这道白云猪手,色香味俱全,难怪能在汉堡,打响名声。
不过尼尔斯,应该没这手艺。
这道白云猪手,作为地道的华夏菜,尼尔斯就算能做好,也绝对做不成这样好,显然也只有,身兼烹饪和种田两大种族特长的华夏人,亲自出手,才能将火候把握到刚刚好。
不言而喻,真正的大厨,应该是鲁婉才对。
高斯若有所思,展开精神力量,透过厨房那扇角门,往里延伸过去。
角门后面,是一段走廊,尽头右拐,果然,还有一个厨房。
里面这厨房,空间实际不小,比外面的还大。
显然,两个厨房合起来,才能让红墙餐馆,及时上菜,几乎不怎么耽搁。
外面厨房,只有尼尔斯在忙活,但看食材,他应该只做特定的几样小菜。
真正的招牌菜、大菜,其实是鲁婉,在里面操持准备。
不过,高斯感应中,里面除了鲁婉,另外还有三个女人。
这三个女人,气息陌生,但不难猜,应该是帮厨。
鲁婉也找到了,就只剩卢卡斯,还不知在哪里。
不过,卢卡斯这时,已经十九岁了,要是也没上学,就应该是找了工作。
餐馆出后门,是一条暗巷。
巷子很窄,既脏又乱,两边建筑,墙也都很高。
建筑都很老旧,一栋挨一栋,有三层的,有两层的,高低错落,挤得密密麻麻。
很显然,这都是一些三四十年的老公寓。
尼尔斯一家,十有八九,就住在这样的公寓中。
毕竟红墙餐馆,就只是餐馆,没发现有卧室。
高斯了解过环境,就踏踏实实,就着猪手,吃起米饭。
他吃得很快,三下五除二,就把猪手,啃成了碎骨头,米饭也一点没剩。
不过,吃完是吃完,高斯一点也没,要走的意思。
他打个响指,等汉娜过来,指了指桌上,然后又掏钱,要了几罐啤酒。
汉娜一边收拾,一边忍不住,歪着脑袋,打量高斯。
高斯脸上没花,只是他用完餐,才要啤酒喝,当然很奇怪。
不过,更奇怪的,还在后面。
高斯旁若无人,取出几本书,就在角落里,自顾自看起来。
看书几分钟,他才抿一小口啤酒。
三罐啤酒,高斯硬是,喝了三个小时。
要不是没到饭点,餐馆总有空位,汉娜肯定会催他离开。
幸好,喝了三小时,终于又到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