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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发财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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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大学堂的前院,便见程咬金和数十个家将,此外还有几个将军模样的人在忙碌。

“快,将老夫的被褥卸下来,别将老夫的武器磕坏了,这么大的地方,马圈怎么这么小,怎么能住人呀?得和陈正泰说说,让他将马圈扩大一些。”

他用树枝剔牙,一面指使着家将。

陈正泰忙上前,行礼道:“程世伯来了,怎么不打一声招呼,小子好去迎接。”

“都是自己家,打什么招呼,你不必顾忌我,我自己顾着自己便是了。”程咬金一面说,一面搂着陈正泰的肩:“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

他指着一个大肚腩的军汉道:“这是代州都督张公谨,不过现在改任监门卫副将啦,和我是同僚,老张,我早就说了你来了此地,不要客气,我和陈正泰极相熟的,过几日,咱们再请尉迟兄和秦兄弟还有侯君集那老狗一道来,这里是好地方啊,既幽静,还能听读书声。”

张公谨面黑,很是高大魁梧,这家伙也是一个狠人,一直都是李世民的心腹!

当初玄武门之变时,李世民让占卜的人烧龟甲卜吉凶,张公瑾恰巧从外而入,拿起龟甲就扔在地上,进言道:“凡行卜签,是以决嫌疑,定犹豫,现在举事不疑,用得着卜卦吗?如果卜不吉,势已不可停阻,希望大王仔细想想。”李世民深然其言,就不再搞这封建迷信活动了,抄起家伙,就是干。

此后,张公谨和长孙无忌等人埋伏击杀了李建成和李元吉,李建成的党羽反应过来,开始进攻玄武门,张公谨则一个人守在玄武门鏖战。

不过张公谨虽是个狠人,显然还是比程咬金要脸皮薄一些的,这时黑脸变成了红脸,显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只憨笑。

陈正泰又懵了,卧槽……这是啥情况,敢情你们这是把这当作自己的家了啊?

陈正泰尴尬的道:“程世伯,张世伯,你们这是……这是何意?这里是学堂啊,又不是旅店和客栈。”

程咬金眼珠子一瞪:“学堂就不能住嘛?放心,我是不嫌弃的。老张,快卸下你的行李来。”

张公谨噢了一声,便去卸行李了。

陈正泰急了:“程世伯,有话好好说嘛。”

程咬金这才打量陈正泰,将口里叼着的树枝呸的一声吐出来,掰着满是老茧的手指道:“你看哈,老夫自打和陛下来了长安,这些年呢,什么都没做,就是囤地,为啥?儿子们不争气啊,不多囤一点土地,将来儿子们败了家怎么办?”

“哎呀……这都是血汗钱哪,就这么点俸禄,再加一些赏赐,平日老夫可谓是减衣缩食,辛辛苦苦的将地攒了对不对。此后你这个小子……弄出了马铃薯,马铃薯也没啥,毕竟增了产,有利天下嘛,我老程是不讲道理的人嘛?好,地价跌了,老夫也没什么可说的,怪我瞎了眼,不懂得经营。”

“后来我便将家里的地,卖给了你们陈家,换来了几万贯钱对不对?这是老夫一辈子在死人堆里挣来的,这钱若是攒起来,也算是能福泽子孙了,可后来呢?”

说到这,程咬金的声音变大起来:“后来你他娘的又去炼铜,这一炼铜,铜价暴跌,你也不去看看外头成了什么样子,不说其他的,就说布匹吧,前日还是十钱一尺,这才两天,就涨到了十三钱,就算想买,还未必能买到。你陈正泰这不是坑人嘛。老夫现在想明白啦,这日子是没法过了,既然如此,那么索性便不过了,老夫卷了铺盖来,以后就住在你这二皮沟里,吃你的,喝你的,你不会见怪吧?”

他一面说不会见怪,一面下意识的手摸了摸腰间的佩刀刀柄。

陈正泰打了个寒颤,咧嘴笑了:“你猜?”

程咬金虎目一瞪:“老夫猜个屁。”

呃……好像不太按常理出牌啊。

陈正泰只好道:“这也怪得了我?要怪为何不怪越王?是越王怂恿人……”

“少来这套,老夫治不了越王,还治不了你?别以为你是陛下的门生就如何,惹得急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二十年后,老夫又是一条好汉。”

陈正泰深吸一口气:“世伯,世伯,你听我说,咦,你说巧不巧,我这里正好有一桩大买卖,世伯愿意做嘛?”

程咬金狐疑地看着陈正泰:“什么买卖?”

陈正泰道:“世伯等一等。”

陈正泰说罢,转身就走了,一溜烟的到了自己书斋,而后便提着一个瓷瓶回来了,直接塞到了程咬金的手里:“世伯你看看这瓷瓶如何?”

瓷瓶……

程咬金举起了瓷瓶,上下端详,粗糙的手指在瓷瓶上摩挲一番!这瓷瓶的表面犹如羊脂一般,既透亮又光洁!

程咬金眯着眼:“这是瓷?”

此时的大唐,恰好处在陶器和瓷器的临界点,在唐朝之前,确实出现了瓷器,不过……此时的瓷器,倒更像是一种烧制的更好的陶器罢了。

而程咬金手里端着的瓷瓶,却显然比市面上的所谓‘瓷器’要好得多,至少和市面上的瓷器相比,眼下这瓷瓶,才算是真的瓷。

而市面上的陶瓷基本上保持着南朝和隋代的风格,胎质灰白而疏松、釉色青黄、容易剥落。

程咬金一边端详着这瓷瓶,一边发出了啧啧的声音:“送我的?”

陈正泰很耿直的道:“不送。”

程咬金脸一黑:“不送老夫,给老子看啥,不管了,老夫决定啦,以后就住在二皮沟……”

陈正泰:“……”

人类掌握了火,于是才有了文明。

可是某种程度而言,当人类将火的应用变得更广泛之后,人类的文明才不断的开始进步。

譬如有了高炉之后,那么原先高成本的冶炼就变得更加平价起来。陶瓷也是一样,有了高炉,再改进一下施釉技术、采用了匣钵装烧方法,这真正的瓷器,才算横空出世。

陈正泰笑呵呵的道:“世伯,你看这瓷瓶的工艺如何?”

程咬金不断点头:“好,是真的好,老夫也算是见过世面的,没见过这般的好瓷。”

陈正泰就道:“如果我们在二皮沟,建一座陶瓷作坊呢?你看哈,这东西既可以作为茶具,也可以做装饰,还可以做盛具,我甚至已想好了,若是有人死了,在自己墓穴里放上这么几件东西,啧啧……就连死,都能死得比别人体面,是不是?”

程咬金顿时心动了。

陈正泰说的在理啊。

他甚至可以想象自己死时,儿孙们给自己墓穴里放点这个,还真他娘的带劲。

这当然不是陈正泰和程咬金有什么恶趣味,这个时代,人们讲究的是事死如事生,死后放一点贵重物品,才能彰显主人的身份地位。

因此唐朝人特别喜欢在自己墓穴里放一点啥,这才有了后世著名的唐三彩,只不过唐三彩毕竟只是陶器,相比于这通体雪白,晶莹剔透的真正瓷器,显然差了许多。

陈正泰继续道:“何况……现在市面上多的是钱,投资这个,一定能大赚的,我细细想来,独食难肥,我陈正泰一个人挣钱有个什么意思,在我心里,世伯就如我陈正泰的至亲之人一样啊,有钱大家一起赚嘛,要不,世伯也投点钱,咱们先建几个瓷窑,到时……若是发了财,可别忘了小侄的好处。”

“这样啊……”程咬金眼睛在瓷瓶上挪不动了,他随即道:“还要老夫投钱嘛?”

陈正泰咬牙切齿起来:“世伯莫非还想抢不成?”

“本来是想抢的。”程咬金说得很认真。

这话听得陈正泰头皮发麻,背脊也觉得发凉。

“不过……现在听你这样一说,倒是觉得这玩意,或许还真能成,钱我投啦,你说个价,要几百贯?”

“几百贯?”陈正泰冷笑:“先拿一万贯吧,算你两成股。”

程咬金眼睛瞪得比铜铃大:“那老子还不如去抢呢。”

倒是一旁的张公谨凑过来:“呀,这瓷瓶好,是宝贝,一万贯?我投,我投,正泰贤侄你别怕,算我一个,他老程敢抢,我提他头来见你。”

程咬金万万想不到,自己转手就被人卖了。

他其实有点舍不得,这些日子他亏惨了,一辈子的积蓄,几乎就要掏空了!

有鉴于陈正泰这几个月的黑历史,他觉得自己可能还要被骗一道,到了那时,真的棺材本都没了,死后莫说陪葬一点唐三彩,怕到时候只能卷一草席,直接埋了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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