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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为了卑鄙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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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宁当初在黑暗世界中醒来后,都能感受到手臂上被扎的针孔,却没有感受到这朵彼岸花的存在(毕竟刺青时,其实很疼的)。

经过卡秋莎的提醒后,陆宁才发现自己身上有了这玩意。

就像凭空长出来的那样。

现在被山羊‘鉴定’过后,他更加纳闷:“不是刺青,那是什么?”

山羊想了想,才反问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讲过的那个西伯人的故事?”

卡秋莎就是西伯人后裔,这一点陆宁没有说出来。

他觉得没必要,哪怕是面对无话不谈的山羊,毕竟那算是卡秋莎的隐私了。

同样,他也没把宋楚词身上,也有这样一朵花的事说出来。

不过他却明白山羊为什么会提到西伯人:“记得。真正的西伯人,从出生时,后肩上就会带着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但问题时,我以前身上没有这玩意。”

“我知道你以前没有这玩意,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绝不是刺青,几乎跟拥有黑色骷髅头胎记特征的西伯人,一模一样。”

山羊皱起了眉头,又开始从专业的角度上,去考虑该怎么做,才能让人身上留下如此完美无缺的图案。

“行了,别研究这个了。”

陆宁可没耐心考虑这些,端起酒杯跟山羊碰了一杯:“继续说正事。”

“听着呢,说吧。”

山羊喝了口酒,目光又落在他左肩下。

“知道今晚找我麻烦的那个女人,是谁吗?”

陆宁倒是很想跟山羊讨论绣花鞋的事儿,不过看他也是一问三不知的,就失去了兴趣,托着山羊的瘦脸,推到了一旁。

“叶明媚。”

提到叶明媚后,山羊所有的注意力,马上就转移到了女人身上去了,笑得格外下流:“嘿嘿,那可是明珠一朵花。据不完全统计,希望跟她困觉的男人,能从明珠排到京华。而我老人家,就是其中的一个。”

“草,还据不完全统计。”

陆宁骂了一个,说:“你肯定采过那朵花了吧?”

“不敢。”

山羊的回答,很干脆。

陆宁奇怪了:“你还有不敢的事?”

“那是因为我老人家还不想死。”

山羊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你知道她是谁的女人吗?”

“天王老子?”

“在明珠,那个人就是天王老子,虽然他不当官。”

“混黑道的?”

“不是,商场。”

“商人,也有这么牛比的存在?”

“那是你孤陋寡闻,或者说,你以前只在国外混,不知道近些年,国内出了很多厉害人物。”

“商人再牛比,能牛比到哪儿去?”

陆宁满脸不屑的样子。

山羊晃着酒杯,淡淡的说:“严格的来说,花小妖家在英国,也只是个经商的,可花家的实力有多大,你该比我更清楚。据说,叶明媚不但在明珠很有地位,就是到了京华那边,也是横着走的人物。”

喝了口酒,山羊继续说:“老弟,你得罪这样的女人,以后睡觉都得小心些了。”

陆宁笑了:“你说,如果叶明媚跟花小妖碰上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山羊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竖起了大拇指,满脸钦佩的神色:“你牛!花小妖虽然厉害,可势力主要在国外。叶明媚却是不折不扣的地头蛇,她俩要是火并起来,还真不好说谁输谁赢!”

“不过,你能有这想法,也证明你够卑鄙。”

山羊拿起酒瓶子,给陆宁满上酒:“来,为了卑鄙,干杯!”

“我喜欢卑鄙。”

陆宁动作潇洒的,跟山羊碰了下杯子。

自从陆宁亲了花小妖一下后,就变成了她的‘禁脔’,任何敢跟他有那关系的女人,结果都是个死。

七个女人的惨死,已经证明花小妖不是在开玩笑了。

假如陆宁能把叶明媚给睡了--那么,她就成了花小妖必杀的女人。

到时候,只需提前向叶明媚透露一些消息,让她意识到自己有多危险,她肯定不会坐以待毙,势必会占据主场之利,跟花小妖拼个你死我活。

无论结果怎么样,对陆宁都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这绝对是‘一枪两只鸟’之计,虽说卑鄙了些。

可陆先生说了,他喜欢卑鄙。

不过依山羊对陆宁的了解,出现这种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原因很简单:陆宁是骄傲的人。

或者说,是个骄傲的混蛋。

他或许真会睡了叶明媚,却绝不会是为了挑拨花小妖来杀她。

就像他其实只要狠下心来,花小妖有一百条命,也早就没了那样。

一个骄傲的混蛋,说出那样的话,只是为了跟老朋友开个玩笑,找个碰杯的理由罢了。

果然,一杯酒下肚后,陆宁就转移了话题:“我这次来明珠找你(其实,他找山羊只是顺道,主要是为了送林二回家),是想跟你说,我准备做生意了。”

山羊翻了个白眼,问道:“什么生意挣钱,能比得上你的老本行更快?”

“我要做个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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