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章, 代表亲亲订阅不满50%, 36小时后恢复~她对自己的学习能力一向很有自信, 在汉娜告诉了她手机的基本操作之后,她就尝试着给娜塔莎发了一张她用这只手机,对着落地窗拍的曼哈顿俯瞰图,然后手速缓慢地又加了一句“一百多年后的华尔街依然人头攒动”。
待显示发送成功之后, 她隐隐得意。
汉娜还在继续教她怎么用手机查询她想要了解的东西, 她在翻阅过美国队长和钢铁侠的维基百科时, 一时好奇又打开了“尤妮丝.斯泰尔斯”的维基百科, 突然蹦出来的黑脸壮汉画像让她嘴角又忍不住抖了抖。
汉娜笑着说:“因为课本上的图片都是这张,所以我们都以为斯泰尔斯小姐就长这个样子。”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被美国队长一盾给挖出来了。”尤妮丝叹了一口气, 将那张黑脸壮汉的画像飞快往上滑去, “肯定是为了纠正这个冤假错案。”
“可惜不能告知大众真正的尤妮丝是个大美人。”汉娜有些遗憾地说。
尤妮丝因为她的夸赞挑了挑眉,然后说:“你知道死了一百多年的尤妮丝又活过来了, 没有觉得惊讶吗?”
“当然不算很惊讶。”汉娜说, “我连北欧神祇都见到了, 就是那个戴着红披风拿着大锤子的雷神托尔。”
尤妮丝:“……”
一百多年后的世界……好像有点不太科学。
“你连北欧神祇都见到了,却不相信我是吸血鬼。”尤妮丝一脸不解。
“吸血鬼不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出没, 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吗?”汉娜说,“而且斯泰尔斯小姐美得像一个天使!”
又来了,又是天使, 作为活了三千年的吸血鬼, 这真的是奇耻大辱, 耶稣都还比她小一千岁呢!
谁说的吸血鬼碰见日光就要变成灰烬?她记得她没有在日记里胡编这么一条啊。
尤妮丝摇了摇头,然后听见了一声短促而调皮的电子铃声,她拿起手机一看,是收到了娜塔莎的回信。
“尤妮丝你居然这么快就学会了使用手机?史蒂夫当时花了整整一个星期!”
“那是。”尤妮丝回复得很慢,但她性子并不急躁,一边在屏幕里找出字母拼出单词,一边笑,“看来我比美国队长更能适应这个世界。”
没过多久,娜塔莎就回复了:“你从哪里拿来的手机?”
“美国队长的,他好像出任务从不带手机,弗瑞也说老年人的手机一般都没有什么秘密,我可以放心使用。”
“……”娜塔莎快速回复,“好吧,确实非常有道理,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马上就回来,手机好玩吗?”
尤妮丝顿了顿,回复道:“真好玩。”
确确实实好玩。
她选择绝食自杀的那个年代,正是南北战争打得最火热的时候,布鲁克林区挤满了从海外和农村涌来的各色肤色的人,青壮年大都选择参军,只剩下女人孩子满街跑,没什么乐子,她也就待在家里,看看司各特的骑士小说,自己写写日记,给几十年前的好友罗伯特.李写写信。
为免好友询问自己二十年容颜不衰的驻颜秘方,尤妮丝已经跟他十几年没有见面了,而她在同一个地方永远待不过十年,就得搬走,免得有人疑惑她为什么从来不老,那时也是她从新奥尔良搬到纽约布鲁克林的第八年。
也许是因为时光漫长,对“活着”没什么渴望,也许是司各特的最后一本《肯纳尔沃斯堡》已经看完,暂时找不到其他好看的小说,又或者干脆是因为实在不想再次搬家,所以她决定自杀。
因为三千年了,实在没什么好玩的了。
而短短一百年,好像就增添了很多很多可以找乐子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