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宁没料到忘忧竟然会说这件事,她原本以为,如果那匹马就是北地来的戎族人,既然有本事来,躲过一阵之后,自己回去不是什么难事,忍不住问:“那匹马现在在哪呢?”
忘忧用手抓着被子一角:“我不知道,那天我泼了它满身污泥,又给了他一粒用庆氏祖传秘方炼制的‘朝露’,已经能够化形成为人的灵兽,如果吃了这种药,可以暂时隐藏身上的灵气,伪装成普通的兽宠,但是事后必须再服用一粒‘夕霜’才能恢复,不然的话便只能一直保持兽身。”
“那天……我没有给他夕霜,”忘忧吞吞吐吐地说,脸上飞起几朵红云,“我估计,他现在还跟其他的战马混在一处。”
其实初宁之前的猜测,与真相大致差不多,那晚来的“刺客”就是北地戎人中有天马后裔血统那一支的首领,名字叫做赫真。他的行踪被撞破后,慌不择路逃进了忘忧的住处,不知道是他命太好还是命太不好,就那么巧的正撞见了忘忧在沐浴。
忘忧一气之下,用朝露封了他的灵气,又大摇大摆地牵着他从正在追捕他的齐王近卫面前经过,把赫真狠狠戏耍了一番。可后来事情便不受她的控制,赫真的真身被近卫牵走了,当做普通的战马送了回去。几天下来,忘忧越想越不安心,不知道是怕赫真当真被人给骑了,还是怕他恼羞成怒日后再来找麻烦,总之她想要尽快了解了这件事。
这事情要是说给别的人听,多半会听出点不同寻常的桃色意味来,可初宁满心都在动她那点小脑筋,琢磨着朝露和夕霜的妙处。这两种药是庆氏特有的,外人并不知道,送夕霜的时候,说不定她可以动动手脚,顺便把这个赫真给拿下。
北地天马十分珍贵,多年以前东齐要出兵征讨南楚时,曾经向北地戎族借过一只血统纯正的天马,用来跟东齐自己的马繁衍后代。只是借而已,并且借来的只是一只尚未化形成人的普通天马,就花费甚巨,给了无数的金银、布帛、粮食,作为交换。
如果能把这个天马部族的首领收为契奴……初宁只要想上一想,就忍不住嘴角上翘。
忘忧在她脑袋上狠戳了一把:“这事有那么好笑么?”
“没有、没有,”初宁赶紧收敛了一下太过放肆的表情,“麻烦多给我几粒夕霜,这事情有点难办,我可没法保证一次就能成功。”
从忘忧那里拿到飞霜后,初宁便借着在宫中的机会,打算先去齐王宫的兽苑看一看。天马一族的首领,想必修为不低,即使变回了一匹马的样子,也必定看起来毛色光亮、气度不凡,这样的绝世好马,多半会优先送进王宫内的兽苑。
初宁在王宫里绕了个圈子,翻墙进了兽苑。这里什么凶兽猛禽都有,要是放在几个月以前,初宁这么冒冒失失地进来,很有可能是凶多吉少,成了兽苑里还不够大伙儿塞牙缝的一顿加餐,此时她却从容地取出咒签,写了一个“避”字。
战马单独圈养在一处,因为金贵,所以照料的人也格外用心。初宁轻巧地翻进去,在几十匹战马中间逐一辨认。
按忘忧说的,那匹天马现在不能化形,也不能说话,看上去就跟一匹寻常的战马一样,混在几十匹战马里,其实不大容易找出来。但初宁自有她的办法,寻常的战马即使再通人性,到底是心智未开的兽类,不会有人类的情感心绪,注视双目不会得到任何特别的回应。
而那匹天马,因为有了近似于人的心智,如果盯着它的眼睛瞧,它一定会像人一样觉得心虚别扭。
初宁就这么一匹马、一匹马地瞪过去,瞪得眼睛都酸了,终于发觉有一匹毛色纯白的马,不太对劲。盯着它的双眼看时,它会若无其事但却是故意地避开视线,反复试了几次,都是如此。
事关重大,初宁不想出什么岔子,记住了这匹马所在的位置,又去把余下的马都逐一验证了,这才放行。她做得全神贯注,全没注意一旁的矮墙上,有人手托着一只小小的旋龟,正似笑非笑地看热闹。
那个穿红戴绿的人影,像是实在忍不住一般,低头对自己手里的小乌龟说:“唔……真是个有意思的女孩子,你说是不是?呵呵……”旋龟摇晃着自己的两个脑袋,给不出任何答复。
初宁回到刚才确认了的那匹马面前,取出一柄小刀,在那马的前额位置,比划了几下。她事先翻阅过家里的书,知道了结契的几种方法,最常见也最容易的,便是取灵兽的额间血,放入酒中饮下。
那马看见她手里的刀,眼睛立时就瞪得像铜铃一样大,显然猜到了她要做什么,抬起前腿就踢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