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城的突然崛起,让不少人多了一个选择,远离这些动乱。
所有人都疯狂的打听大兴城的一切消息,到大兴城参观的地主们毕竟少数,庞大的回乡流民成为传播大兴城繁华的最直接的利器。
周良兴家境贫寒,是整个村寨的最贫穷的一户,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逃荒到大兴城。
几个月过去了,周良兴没有一点消息,同村的人都以为他已经饿死在外面了。
没有想到就在过年的前一天,周良兴突然回来了,身穿一身白色的棉衣棉袄,摸上去又软有暖和,羡慕死了那些大冬天还穿着单衣的汉子们。
更让人眼红的是,周良兴刚回家,就到同村的屠户家中割了十斤膘肥大肉。
乡下人吃不起精贵的牛肉羊肉,城里人不吃的猪肉成为农村人的主要肉食。
饶是如此,十斤膘肥大肉的价格也要五十文。
如此大额的交易,可乐坏了同村屠户,一高兴,又给周良兴添了一个猪下水。
“周良兴发财了。”
周良兴刚走,这个消息从屠户媳妇的口中迅速传遍了全村。
酝酿了一天,同村人集体出钱请客,终于从周良兴口中套出话来。
原来周良兴是在西京大兴发财了。
“大兴城路面都是红砖铺路,走到上面没有一点泥土。”喝了一口小酒,周良兴得意的炫耀自己在大兴城的见闻。
“哇!”同村人惊叹。
地上就铺砖头,他们村只有地主家才舍得用砖头盖房子。普通人都是用土坯。
“大兴城遍地都是钱财,只要你肯干活,肯吃苦,一个月至少这个数。”周良兴伸出一个巴掌。
“五十文!”同村人猜道。
“扑哧,”周良兴轻蔑一笑。
“五百文!”
“哇!”所有人都惊呆了,同村人一年的劳作下来,吃穿消耗之后,能够存下来五百文的屈指可数。
“真的假的?”有人不信。
“假的?”周良兴两眼睁大,反问道。
爱面子的他对于别人的不相信,仿佛受到了很大的刺激,猛然站起,将身上的棉袄脱下来,指着道:
“知道这个棉袄多少钱吗?”
众人摇头。
“一百五十文。”周良兴大声的道。
“棉裤,九十文。”
“棉鞋,二十文。”
同村人试穿了一下棉袄,感受棉花带来的温暖,不由得信服了周良兴的话。
“周老弟在不?”一个声音从门口传来,众人不由得侧目望去,只见一个身穿长衫的贼眉鼠眼的中年人站在屋外。
“哦!这不是黄管家嘛!”众人眼神不善。
黄管家是地主周元盛走狗,平时没有少欺负乡亲们。
“有什么事呀!”周良兴也是不阴不阳的说道,之前的他也没少受到黄管家的欺负。
“听说周老弟回来了,周老爷特意请你去赴宴。”黄管家很是客气。
“赴宴!”周良兴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