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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人生若只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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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餐过后,林恒在家里睡觉,抱着电脑到房间写今晚上要用的稿子,查阅读者的来信,挑选合适的今晚上播音的时候用。

我是一名电台主持人,主持深夜的情感栏目,为那些有情感问题的听众排忧解难。其实我的作用是听她们倾诉,并且开导安慰。说起来很好笑,我听过很多人的故事,为很多人解疑过,却在处理自己的感情问题上,走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我的作息时间和一般人不太一样,晚上上班,白天睡觉,除了特殊情况外,我都是白天休息。和之柔、陆芸相反,我白天闲得很,除了看稿子,就是睡觉。

现在多了一样,伺候林恒。

他不会煮饭,不会洗衣服,不会做家务,在他没找到工作之前,我需要照顾他的吃喝拉撒,像以前一样。

晚上我去上班,林恒终于醒了,揉着眼睛看我,问我去哪儿,我淡淡地说了句,“你真是睡晕了,我自然是要去上班,晚饭你自己叫外卖解决,我下班很晚,别等我了。”

林恒点点头。

其实他哪里是等我?我下班回来接近一点了,他还抱着电脑在客厅里打游戏,像个孩子一样,永远长不大。我把打包的夜宵盛进碗里,端到他面前,“你准备找什么工作?”

林恒端起来,边吃,边漫不经心地回答我,“明天出去看看,还是做我擅长的吧,其他的我也不知道。”

擅长的?他擅长打游戏,擅长吃喝玩乐,哦,我忘记了,他的专业是土木工程。我笑呵呵地说,“你准备去搬砖吗?”

他咧嘴笑说,“哪儿能够呢,我打算去做销售的,工作已经找到了,你不用担心,我投了简历,下午回复我邮件,叫我周一去上班。”

“你动作真快。”看来,他一早就做好了准备,昨晚来找我之前已经投了简历。

看着林恒狼吞虎咽,我真想问他,“你为什么还回来找我?”

始终是没问出口的。

吃完东西,他收拾了,坐在沙发上,帮我倒了一杯水,“莫林,咱们是好哥们儿,我也就不拐弯了,我在你这儿住一段时间,等我找到住的就搬走。”林恒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反正你也是一个人.......”

他不说最后一句话还好,一说最后一句话,我心都凉了.......

可他好像一点也没反应的样子,笑呵呵地看我,我点点头,冷静地回屋子睡觉。

一个人抱着被子大哭,还不能发出声音来。

长夜漫漫,往事席卷而来。

我认识林恒的那一年,十六岁。正是心事长,衣衫薄的年纪。开学的第一天,我没让我妈送我去学校,和孟之柔早就约定好,不要大人送。到学校,她去找登记的地方,我在校门口守着两人的行李等她回来。

九月初的南县热得不像话,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小胖妞,一米五七的身高就有一百三十五斤,用圆滚滚来形容我,一点也不为过,念书的时候,我可喜欢吃零食了,我爸爸每次要去打牌之前都会给我五块钱,在南镇那样的小地方,那个年代,一个小孩子能有五块钱,可以从街头吃到街尾。那会儿我和孟之柔最要好,每天下课,我都拉着她穿过长长的街道,一起去巷子里吃油炸土豆,还有许多垃圾食品。之柔不爱吃,每次都给我吃,渐渐的,我的身体越来越圆滚。

不管我多胖,我家人,我朋友从来都不会说我胖,他们觉得,能吃是福。

可那一年,我遇到了林恒,他抱着一颗篮球,背着双肩包,跟他妈妈一起从我身边走过,他妈妈停下来问我登记在哪里,我支支吾吾的说,“不知道。”

林恒很有礼貌对我微微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课本上说的明眸皓齿是什么意思。他那时候正在变声,声音不是很好听,但是他的笑容已经征服了我。

过了很多年,我还记得林恒说,“同学,谢谢你啦!”

从见到林恒的第一眼看是,我就喜欢上他。这么说,一点都不夸张。除非你不相信一见钟情。

我年少的心,第一次为异性而跳动。

我喜欢上一个我不知道名字不知道班级的男生,这是个秘密,连我最好的朋友孟之柔我都没告诉。

十六岁的我,有了青春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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