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留了下来,对陆轻轻说:“希望你这次能把我们的族人带回来。”
对,陆轻轻是有一个隐蔽任务的,就是找到上国里的青鹿部落族人们,将他们带回来。
部落要强大,十五万人远远不够,要短期内快速发展人口,最好的办法就是买奴隶。
但想想自家人还有那么多在外面当奴隶,与其去买奴隶,不如先想想办法把那些人带回来。
陆轻轻又去跟大鸟告别:“我要走了,上国高手很多,你被发现就完了,你乖乖呆在北地好不好?”
一身火红羽毛,体型修长健美的大鸟低头吃着她手里的豆子,抬头轻轻叫了一声:“啾。”
“我也去。”陆轻轻脑海里响起的是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年轻而清澈,很好听,像是在那哪里听过。
“不行,太危险了,你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大鸟不为所动,又叫了一声,强调自己要去。
“上国有我需要的东西。”
陆轻轻诧异:“什么东西。五总怎么没告诉我这个?”
大鸟说:“是我……祖先留下的一滴精血,融合了那个对我来说非常有好处。”
陆轻轻一愣,这样的话她就拒绝不了了,但她还是担忧:“你被发现了怎么办?就算气息能收敛,但你这身羽毛还是太打眼了,人家一看就知道你是重明鸟。”
大鸟一想这也确实是问题。
陆轻轻想了下,瞅瞅它,又想了下,又瞅瞅它,“要不,我给你染个色?”
第二天,陆轻轻肩头就蹲着一只黑红黑红的……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大鸟。
陆轻轻是有些心虚的,她想染色当然是越好染,越能遮蔽原来模样最好,于是就给染了个黑色,把大鸟从头顶到爪子涂抹了个透。
谁知道染料不给力,大鸟羽毛也不好上色,涂上去了也很容易掉色,就这样一只黑红黑红,就像黑炭一样的皮肤裂开一道道口子,露出里面猩红的肉的大鸟就出现了,简直是丑得一塌糊涂。
恐怕就连五总在这,都认不出他儿子了。
陆轻轻想。
还被她说中了,大鸟看着水面倒映的自己,沉默了,非常不愿意承认自己长这个样。
想到要顶着这么个形象去上国,它顿时都有些不想去了。
星华看到这只鸟都惊了,问陆轻轻:“这是你驯养的怪兽?”
陆轻轻板着脸说:“爱宠,我的心头宝。”
星华表情顿时一言难尽。
陆轻轻说:“你别看它长得不好看,它可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