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尽欢对吴光这位大爷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他在市办公厅工作,具体什么职务,他不太清楚。
他不解地问道:“好端端的,怎么突然请全家人吃饭了?”
喻欢笑道:“你大爷从助理调研员(副调研员)转正了,论级别,已经是正处级了。”
吴尽欢只是哦了一声,然后便没别的话了。
他这位大爷,平日里和他们家没什么联系,他是升是降,对他而言也没什么影响。
“欢欢,这是妈给你买的新衣服,你快试试。”喻欢把一只纸袋递给吴尽欢。
他接过来一瞧,是一套耐克的运动装。他颇感意外的问道:“怎么突然想起给我买新衣服了?”
喻欢无奈地说道:“以前的衣服,你现在穿起来都太不合身了。”
以前的吴尽欢是将近两百斤的大胖子,而现在的他,已经瘦到一百四十斤以内了,再穿以前的衣服,显得肥大,邋里邋遢的很不利整。
重生之后的吴尽欢并不太讲究穿着,他也没那个条件去讲究穿着。
他看眼喻欢,心里嘀咕:与其花这么多钱给我买耐克,你还不如买些化妆品,把自己好好保养一下呢!
心里这么想,但嘴上可没有这么说。
他已经决定去Y市做易货生意,只要他赚了钱,就可以让喻欢把工作都辞掉,以后不再是她养他,而变成他来养她。
“欢欢,快去换上试试,看看大小怎么样。”
吴尽欢拿起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时间不长,他从房间里走出来。
喻欢抬头一瞧,不由得有些愣神。
其实吴尽欢小时候长得很可爱,只不过却越长越残,体重呈直线上升,就算再清秀的人,长到两百斤,身高却只有一米六十多,也好看不到哪去。
瘦下来的他,反而显现出儿时的清秀模样,秀气的五官和喻欢生得极像,尤其是那对桃花眼,明明又黑又亮,但偏偏好像蒙上一层水雾,给人一种强烈的迷离感,哪怕他是正眼看人,也像在含情脉脉的勾引、诱惑。
见喻欢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吴尽欢下意识地低头瞅瞅,衣服还真挺合身的,款式幼稚了些,倒也符合他现在的年龄。他笑问道:“看傻眼了?”
喻欢回过神,走到他近前,帮他把褶皱的地方整理一下,而后欣慰地说道:“欢欢越长越帅了!”
吴尽欢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估计在每个妈妈的眼睛里,自己的儿子都是最帅气的吧!
他转头看了看镜子,现在的他,还谈不上俊秀,起码要再瘦上二十斤,或者再长高十厘米。
不过他这对眼睛的确勾人,似醉非醉,似醒非醒,朦朦胧胧,仿佛有云雾散布在其中,让人忍不住想去探寻究竟。
要问吴尽欢自己喜不喜欢这对桃花眼。如果生在别人脸上,他肯定喜欢不起来,不过生在他自己的脸上,他也没办法,只能接受。
翌日。
喻欢带着吴尽欢去到五福饭店。
五福饭店成立已久,在F市,属最早一批的豪华饭店。
看门面,稍显陈旧,进入其中,装饰得倒是金碧辉煌。
这次吴光请客吃饭,也是下了血本,在五福饭店订下一间包房,里面摆放了两张圆桌,一大一小。
喻欢和吴尽欢进来时,人都已经到齐了。
向大的那张圆桌看,吴老太太居中而坐,左手边一位中年人,西装革履,头发一丝不苟向后梳理,正是吴家老大,吴光。
坐在吴光旁边的是他的老婆,沈春梅,也就是吴尽欢的大娘,一位四十多岁,保养极佳的女人。
老太太右手边的是吴家老三吴耀,三十多岁,不到四十,穿着衬衫,敞着怀,里面白色的背心,隐约还露出青色的纹身,浑身上下透出一股子痞气。
吴尽欢的三婶倒是很漂亮,看起来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很会打扮,穿着时髦,脸上浓妆艳抹,光彩照人。
坐在老太太对面的,分别是吴家大姐和大姐夫,吴家小妹和她的对象。
要说吴家的这些孩子里,属吴家小妹吴芳最漂亮,当下流行的一字眉,下面一对漂亮的大眼睛,鼻梁挺翘,菱唇殷红,皮肤白皙,美艳夺目。
对于她的对象,吴尽欢多看了两眼,一位与吴芳年龄相仿的青年,相貌谈不上英俊,但绝对不难看,明明不算出奇的样貌,但坐在众人当中,却偏偏有种鹤立鸡群之感。
他的穿着看似随意,只一身休闲版的西装,实则却很考究,吴尽欢阅人无数,他当然能辨认得出来,青年身上的衣服都是出自于私人订制,这比那些所谓的世界名牌要昂贵得多。
看来自己的这位小姑,称得上目光独到,找的对象很不简单。
向小圆桌那边看,坐在四周的都是几家的孩子。
吴光的孩子名叫吴茜,在小辈的孩子当中她的年龄是最大的,已经大学毕业,工作好几年了。
吴耀家两个孩子,老大吴飞十五岁,老二吴鹏只有十岁。大姐家也是两个孩子,刘文轩和刘翠玲,双胞胎的两兄妹和吴尽欢一样,都读高三,但与吴尽欢不同的是,刘文轩和刘翠玲的学习成绩很好,都就读于F市最好的第一中学,而且学习成绩在学校中也是名列前茅。
在吴家,这对兄妹几乎成了吴尽欢痛苦的根源,同是高中的学生,人们难免要拿他和刘家兄妹比较,高低优劣,显而易见,他也没少遭吴家人的白眼。
看到喻欢和吴尽欢来了,原本气氛热闹的包厢,一下子安静下来。
吴老太太面沉似水,指着喻欢的鼻子质问道:“谁把这个扫把星找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