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你们口音不像是本地人,我告诉你们啊,你们来这儿听摇滚那可算是来对了,说起这个摇滚乐啊,还得是咱们北京牛逼!”
“你别看这全国各地到处都有乐队,是个乐队都是自己玩摇滚,但是那些乐队哪里玩的过咱们北京的乐队?”
“像是当年的死猫牛逼不?他们主唱不就是北京人?所以说,这里,才是中国摇滚的发源地,你们今晚肯定不会后悔!”
司机嘿嘿笑着,看着车上有妹子,这才没有把后半句话说出来,“在这种听摇滚的地方,要勾搭个妹子约一场什么的,实在是太容易了。”
“师傅,我记得死猫的吉他手是浙南的吧。”听着司机滔滔不绝,兔子终于没忍住接了一句嘴。
没办法,他在浙南不就是玩乐队的?刚刚师傅那些话可不是连带着把他也埋汰进去了么,这小子不爽了。
“哦,对,那个叫孙什么来着?孙耀罗是吧,确实是把牛逼的吉他,浙南的摇滚也不错。”发现自己有可能得罪顾客了,司机连忙补救。
“这还差不多。”兔子用一种自言自语的语气喃喃道,听到赵意他们脸上都是露出了微笑。
路不远,走的也挺顺畅,大约二十分钟就到了,付钱下车,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是一个小型的体育馆,演唱会就在里面了。
大家都差不多,赵意他们下车之后,不多时后面的人也都到了,赵意把票分给大家,然后进场。
赵意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晚了,里面的演唱会早就已经开唱,没有巨星演唱会的那种场面,观众也大多是年轻人。
不过,虽然人不多,但是那气氛却是相当热烈,赵意他们进去的时候似乎正好是一首歌的高潮,现场响起了震天的呐喊声。
我操!
这么激情!
兔子先是被惊到了,他在浙南也参加过不少次的摇滚演唱会,那里可没有这边这样的氛围。
“意哥,这就是摇滚啊!”兔子面带激动的对着赵意说道,这是他的追求,“意哥,你要是能写摇滚,弄出来的东西一定让这些人目瞪口呆,到时候看他们还好不好意思说北京是摇滚的中心!”
兔子冲着赵意抱怨几句,然后就随着人群,开始疯狂起来了,作为摇滚的热爱者,兔子对于台上表演的乐队都很熟悉。
野狗!
狂牛!
战歌!
每一支乐队上台,台下的观众都会大声的呼喊出他的名字,不过因为死猫乐队当初实在是太火,以至于这些乐队的取名水平似乎不高。
舞台上的表演和激动人心,一会是歇斯底里的高音,一会又是帅到没边的吉他,这也是摇滚的魅力所在,狂妄与激情。
摇滚还是咱们北京牛逼!
就是,上次我去外地听了一次他们所谓的本土摇滚,那叫什么事啊,完全就是流行乐!
野狗!
这才是摇滚!
疯了疯了,好久没有这么爽过了!
赵意兔子他们的耳边也响起了不少这样的议论,兔子脸上隐约有愤怒,但是更多的纠结,这里的摇滚乐确实比浙南牛逼。
而赵意则是无所谓,他前世流行乐听的不多,但是国内外的摇滚可是没少听,和那些伟大的摇滚比起来,此时现场所演唱的,毕竟差了不少。
至于唐芊,呵呵,她才不在意这些东西呢,你拿出好歌来,观众们自然就会认可你。